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,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,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以下是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长沙需要准备的材料:
一、申请表;
二、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;
三、军人身份证件;
四、结婚证;
五、被投靠人与军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;
六、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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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:
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〔2021〕20号
《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》原文